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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11-15 14:41:00
为加强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北京物资学院财政专项管理办法》,我校将继续推进2018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根据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申报2018年专项需求计划,项目应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符合单位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包括教学类项目、科研类项目、信息化类项目、资产采购类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等。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内部组织研讨,确定支撑事业发展所需的专项,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归口业务整体发展需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时须填写 “2018年专项预申报简表”(附件1),项目论证所需支撑材料根据归口管理部门要求准备,将申报材料规定时间内上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见“附件2”)。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给定格式出具书面论证意见(附件3)。要求至少3位同业务领域校外专家。
(三)归口管理部门将论证后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包含论证未通过的项目),填写“2018年校内专项汇总表”。(附件4)
(四)归口管理部门在布置项目申报时可根据归口管理需要提出其他申报要求。
三、申报时间及资料要求
根据“附件5”中列示时间要求,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经过论证后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财务处(附专家论证材料和申报简表)。
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崇德楼316A),电子版发送至cwc@bwu.edu.cn
联系人:徐建国 89534502
附件1:2018年校内专项预申报简表
附件2:各类项目归口管理情况
附件3:专项评审报告(模板)
附件4:2018年校内专项汇总表
附件5: 2018年项目库建设(暨2018年校内专项预申报)工作进程
财务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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