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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底各类经费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11-10 14:34:00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学校2017年安排的各类经费年底报销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财政专项项目(项目编号以035开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教育单位预算支出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517号)精神,本年度财政专项执行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届时国库将自动关闭,项目余额上缴。(注:2017年科研类专项和中央资金项目暂不上缴,但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京财教育〔2017〕517号文件”要求进度加快执行)。
为确保11月30日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能从国库成功支出,所有财政专项报销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含)。各类预约报销单需在11月24日(含)前提交至财务处报销大厅。
说明:财政专项余额上缴和报销期限,如上级政策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横向/纵向/创收经费(项目编号以050/053/052开头)
横向/纵向/创收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含)。各类预约报销单需在11月30日(含)前提交至财务处报销大厅。
三、校内专项(项目编号以054开头)/部门经费
校内专项(项目编号以054开头)及部门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含),部门经费含业务经费、办公经费、归口管理经费等。
四、各类经费借款的冲销
各类经费的借款尚未冲账的,请于12月15日前将预约报销单提交至财务处,逾期不还须退回借款。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2017年12月16日起财务处全面停止对外报销,开始办理年底财务对账、核账、结账、转账等工作。
2017年12月1日之后产生的尚未报销的票据可以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报销。
2018年2月26日 (周一)开始恢复报销。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
财务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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